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作者:玉泉区家之业建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5-01 11:30:14 点击数:90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2-04-29 15:34 来源: 证券时报
原标题: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接B963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投资决策权事宜的议案。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投资决策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不超过5,000万元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事宜,授权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董事会授权后,公司经营班子能够在授权范围内积极履行职责。因此,董事会决定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不超过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38%)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事宜,授权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2,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不超过4.92%,并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60,0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前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2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监事会主席陈继忠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次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一篇:上一篇:发展绿色低碳建材 共筑美好生活未来
下一篇:下一篇:泰安市新型建材产业链:“四实”理念夯实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根基